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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1-14 09:53:2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作用,依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的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 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落实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实施过程、接收举报、处理申诉事宜。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4. 能够熟练使用英语进行阅读、写作等;

5.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四、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考生须于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河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及考试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并于2023年3月1日-3月17日(材料寄达时间)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另需扫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1.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非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密封后提交)(见附件);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内容包含:立项背景、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5000字)。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供所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学科审查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综合面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三)学院考核

详情见《基础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五、录取

1.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主页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2.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进行录取上报工作,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5075673

电子邮箱:jcyxyjw@163.com

七、其他

联系电话:0312-5078523 喻老师

申请材料报送邮箱:hdjcyxy@163.com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裕华路东路342号河北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在基础医学院。

附件:专家推荐信

河北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1月10日

文件下载:专家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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