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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工作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09:54:32  浏览次数: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各班:

考试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测试学生学习成绩和水平的重要手段,而考风考纪,直接影响教育质量与校风、院风和学风建设。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现就学院2021-2022学年度秋学期期末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在考试前,学院各系(部)、教研室、实验室,要采取行之有效手段,组织监考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考试严格遵守监考规程,高质量地完成监考任务。对于不负责任,监而不严、视而不见、乱而不管等玩忽职守的监考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各班要召开考风考纪专题班会,再次解读、宣讲《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通过真实案例警示教育学生,避免学生存有侥幸心理,将学生违纪作弊动机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

1、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主组成的考试巡考工作组,将对考试期间的考试组织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巡视。

2、各系、室主任作为学院考试巡视组成员,除巡视学院的有关考场外,还要切实加强对本系、室各专业学生考试等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严肃学生考试和考场纪律

1、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一卡通,严禁考试冒名顶替。要求学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没有携带考试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准入场,按弃考处理。

2、学生进入考场后,应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座,将证件放在桌面的左上角备查;学生不准自行调换座位。

3、学生参加考试,不准携带教材、笔记、参考书等文字材料或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对已带入考场文字材料或物品,应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学生进入考场后,所带的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并上交监考人员统一存放。对于将手机带入考场并私自存放者,一经发现,作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

4、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试卷有字迹不清、试卷是空白或缺页等,可举手示意,可以要求监考人员予以调换,但不得就试卷内容向监考人员提出予以解释的要求。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在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并上交试卷后,方可离开。交卷后的学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以任何理由查看试卷,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6、考试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不准旁窥、交头接耳,不准抄袭或传递答案,不准与他人传换试卷,不准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

7、凡涉嫌考试作弊,按《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学籍处理规定》给予认定,由主、监考人员一同填写《河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认定表》。对于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该科成绩以零分计;作弊行为特别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相应处分。

四、切实强化考场监考与管理

1、监考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要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流程,监考人员须佩戴监考标识,履行职责。

2、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场是否符合考试要求,清除抽屉里的书籍和纸张。在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应及时组织学生按指定的位置就座,检查学生的考试证件,并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

3、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必须宣讲考场纪律;要求学生将已带入考场的教材、笔记、参考书等文字材料及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存放到指定地方。

4、考试过程中,严禁监考人员闲谈;严禁随意离开考场;监考时手机必须关闭,严禁接打电话、收发手机信息。

5、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认真清点试卷,并按要求装订。考场监考人员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详细记录考场发生的情况并签名。

 

基础医学院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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