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特制定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原则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是确保安全性,因疫情防控,防止人员聚集,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二是确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是确保科学性,做到复试考核内容科学有效、全面综合、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由院长或书记担任,具体组织、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我院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小组不少于5人,不多于8人,并设组长一名。原则上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同一招生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制定我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二)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学院邮箱hdjcyxy@163.com。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须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格式为复试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面试流程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2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能力。
①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约3分钟);
②考生现场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用英语回答相应问题。
(2)专业素质及能力(5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①考生现场抽题后,回答问题;
②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回答专业相关问题。
(3)综合素质(3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其他相关综合素质。
①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对报考专业的了解情况、硕士阶段的科研规划等。
②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综合素质。
对同等学力考生(特指以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采用开卷论述题形式,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保障措施
(一)复试场地设置与设备保障
复试考场设置在环境相对独立且安静的远程复试室,以保证学生复试时不受干扰。学院复试考场准备2台以上电脑(可联网)、全向麦克风和外置会议摄像头、电脑音箱,麦克风配备3米以上延长线,保证网络带宽充足。
(二)人员保障
复试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不多于8人,设组长1名,另备2名候补面试小组人员,2名候考区秘书,包括1名考场秘书,1名技术保障人员。
(三)防控保障
学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复试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复试组织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场地安排。合理设计相关场所的出入路线,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提前进行卫生消毒等工作。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在学院内部抽调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减少人员流动。三是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必须配带口罩,安排专人做好复试工作人员排查和检测,有发烧发热等异常症状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复试期间发现有可疑症状的工作人员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由预备工作人员接替,并立即向学校、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报告。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5078524
邮箱:406291705@qq.com
河北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