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级、24级各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字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二)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
劳动实践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由学院团委组织评选(评出的学生本人联系本班辅导员进行系统审批)。
备注: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如健美操、运动会、各类球赛等等),获得成绩(名次)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同学完成个人申请,将申请表交到216办公室,学院组织评审。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评选标准详见《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字2022〔24号〕)、《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流程,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学院测评细则,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本科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
(二)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班级初选名单,班级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班级提交评议记录表。
(三)学院评审小组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院系评审情况反馈表》。
(四)学生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等程序均在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班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评定推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和相关信息,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
(二)时间节点:
个人申请、班级评议:10月16日-10月28日。
班级公示:10月29-30日。
提交学院:10月31日。
四、有关说明
(一)2024—2025学年因违纪受处分者、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体测不及格者,有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二)特等奖学金申报无比例限制,但不额外增加奖学金名额。学生需在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同时申报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提交院系审核后系统导出并打印,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科研成果需指导教师签名),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获奖等级;
(三)单项奖学金(除劳动实践奖外)申报审核提交后从系统中导出表格并打印,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科研成果需指导教师签名)。
科技竞赛类的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由校团委审核,学院待校团委发布通知后再发给各班;
(四)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竞赛类、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中的团体奖,只需团队负责人进行申报;
(五)先进班集体需在申报系统中指定班长,申报流程为:本班辅导员登录系统—班级管理—指定班长,班长登录系统—集体评优—申报(先进班集体评选等学院后续通知,请各班按照评选条件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撰写申报书、制作PPT等)。
五、材料报送
请各班于10月31日(周五)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北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河北大学2024-2025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班级评议记录表纸质版。
联 系 人:赵亚腾   
联系电话:5078524
联系地址:基础楼216室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字2022〔24号〕)
2.《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
3.名额分配
4.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
5.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指南(教师版)
6.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学生版)
 
 
                                        基础医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