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6号)(附件1)和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转专 (类)的通知》要求,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学院严格依据专业接收条件审查申请转入学生的报名资格。
(二)转专业(类)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拟转入专业(类)的体检标准(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接收计划
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公布成绩
3月4日下午3:00前,学院将2025级学生第一学年秋学期通识通修课程(不包括形势与政策1)平均学分绩点(应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公示3日。
(二)学生报名
3月6日上午9:00—3月8日下午6:00,学生登录转专业(类)报名系统自主报名。报名网址http://10.187.2.106,用户名为学生个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果最后一位是X,需大写),登录后需及时修改个人密码。学生转专业(类)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
注意事项:报名时,要注意查看学院专业(类)接收条件,避免所报志愿无效;报名结束后,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或所报名学院网站,查看转专业(类)有关信息;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正式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
(三)学院审查学生报名资格
3月10日上午10:00前,学院登录转专业(类)报名系统,依据专业接收条件,审查报名学生的资格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3)报教务处。
(四)学生录取、公示
3月11日前,教务处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符合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按照第一学年秋学期通识通修课程(不包括形势与政策1)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3月12日前,教务处公示拟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公示7日。3月底前,教务处公布公布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学生办理转专业(类)手续。
四、材料报送
(一)3月12日-3月13日,拟录取的转专业(类)学生登录转专业(类)报名系统填写、打印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学院教务科(基础医学院楼218)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后交拟转入学院。
(二)3月18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转入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学院报送转专业(类)材料说明(附件4)报教务处。
五、其他情况
(一)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类),学生本人携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学校武装部签字、盖章)于3月8日上午9:00—12:00到学院教务科办理手续,3月9日上午9:00—12:00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
(二)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申请按单列计划转专业(类),学生本人携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于3月8日上午9:00—12:00到学院教务科办理手续,3月9日上午9:00—12:00交拟转入学院。
基础医学院
2026年3月4日